《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“十五五” 规划》发布
《规划》由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六部门联合印发,是我国 “十五五” 时期(2026—2030 年)统筹土壤、地下水、农业农村三大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专项文件,承接 “十四五” 治理成效,锚定2035 年美丽中国建设远景目标,聚焦土壤安全、地下水保护、乡村生态振兴三大主线,统筹保障吃得放心、住得安心、饮水安全、乡村宜居四大民生需求。

一、总体思路与核心定位
坚持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治污,遵循控新增、减存量、防风险、保安全、促健康总体思路;立足当前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压力叠加、农业面源污染进入攻坚阶段、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短板突出的现实形势,统筹源头预防、风险管控、治理修复、生态提质,打通城乡环境治理衔接,协同推进土壤安全利用、地下水系统保护、农业绿色转型与和美乡村生态建设。
二、总体目标(至 2030 年)
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,土壤、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;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,农业农村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,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。
核心量化指标(2030 年)

规划核心指标表

三、五大重点任务
1.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(保障 “住得安心”)
坚持严防新增、控减存量、安全利用。紧盯化工、焦化、农药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源头防控;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;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,完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制度;重点推进沿江 1 公里化工腾退地块、城市更新遗留工业地块污染治理,健全地块开发利用全过程环境管理,平衡城市发展与污染风险防控。
2. 加强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(保障 “吃得放心”)
守住耕地安全底线。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;分类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;加强黑土地保护、酸化耕地治理、退化耕地修复;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、农膜回收利用;严控农业源头污染物输入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,支撑粮食安全与耕地永续利用。
3. 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
实现从单一水源保护向区域地下水系统保护转变。统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控;筛查重金属、全氟化合物等新型污染物风险;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;强化化工园区、矿山、垃圾填埋场、农业面源等多类污染源协同防控,统筹地下水资源开发与污染防治,保障城乡地下水饮水安全。
4. 系统推进美丽乡村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
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施连片整治、系统修复。推广运用 “千万工程” 经验;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、生活垃圾、农村厕所治理,整改低效闲置污水处理设施;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排查整治,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;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;梯次推进美丽乡村整县建设,补齐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,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。
5.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
完善土壤、地下水、农村环保法规标准体系;实施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、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;构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;创新资金投入模式,健全农村环保设施长效运维机制;强化科技支撑,推广低成本治理修复技术;压实地方、企业各方责任,提升数字化、智能化监管能力。
四、重大工程安排
规划部署重点工程: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程、沿江 1 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工程、工业腾退地块土壤修复与再开发利用工程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工程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、美丽乡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。
五、规划意义
《规划》补齐美丽中国建设中土壤、地下水、乡村生态环境短板,统筹土壤安全、地下水安全、粮食安全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,衔接乡村全面振兴战略;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修复向前置源头防控转型,推动城乡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,为 “十五五”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持续防范环境健康风险提供行动指南。